在台灣,外籍人士要申請月租型門號(月費式電話號碼),除了需要有有效期 12 個月以上居留證,還要事乎各電信商要求,提供保證人或付押金,台灣大哥大算是對外籍人士比較友好了,只要付 $2900 押金即可。
但當要退租台灣大哥大月租型門號後,要怎樣領回押金呢?
攜同雙證件到門市申請退租
在台灣大哥大退租門號,須要攜雙證件到門市親身辦理,作為外籍人士,雙證件就是護照和居留證。
繳清最後一期電話費
申請退租時,如果仍有合約在身,會需要按合約定明提前解約的方式處理,例如可能會需要另外賠償違約金才可以退租。
到門市申請退租完成後,這個門號就不再是月租型門號了,接下來就是等待最後一期的帳單了。
我自己是在 7 月 21 日到台灣大哥大門市申請退租,在 8 月 16 日收到最後一期帳單,並在收到當日繳費。
收取退還押金支票
在繳費完成後,我在 8 月 23 日收到台灣大哥大寄來的
從此,和台灣大哥大的月租關係,就完全告一段落了。
因此,如果你退租是因為要離開台灣了的話
由我本人的例子可以看到,申請退租後,過了 26 天才收到最後一期帳單,然後又再過了 7 天,才收到台灣大哥大寄來的支票。也就是說,我從申請退租到取回押金支票,總共花了 33 天,略超過一個月。因此,如果是因為要離開台灣了,希望在離開前可以取回押金,最遲就需要在離開前一個多月就去申請退租。
如果為了取回押金,在離開前一個多月沒電話用,相信不是一件方便的事,那麼有沒有方法可以退租後仍可繼續使用原本的門號呢?
答案是有的:退租時,把門號直接轉成預付型門號(預付卡)就可以了,除非仍有合約,否則轉換成預付卡是免費的,而且不用換卡,把手機關機後再開就可以繼續使用了。當然,如果轉成預付型門號後沒有再儲值,這個門號就只能接聽電話,無法打出電話了,而台灣大哥大預付卡最低加值金額是新台幣 100 元。預付型門號的有效期是半年,如果在有效期內有再儲值,門號的有效期可以再延長到充值日起計半年。
所以,在要離開台灣前一個多月,可以先到門市申請轉成預付卡並視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加值(我都改用免費的 VoIP 了),或者直接申請取消,收到最後一期帳單並繳費後一個星期,就可以收到退回押金的支票了。